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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商务厅安排部署高品位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相关工作

2019年4月9日  573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消费升级行动计划,在中高端消费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培育消费新动能,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按照商务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推动高品位步行街建设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8〕230号),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年)》文件要求,省商务厅决定在有条件的城市开展首批省级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并对有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一是地方政府要重视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工作。理顺步行街管理体制,成立步行街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或指定具体部门牵头负责步行街改造提升工作。二是做好高品位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申报推荐。各市商务主管部门筛选、审核发展比较成熟、文化底蕴深厚、知名度高、有改造提升空间的步行街,积极向省商务厅推荐。三是组织高品位步行街的评审公示。省商务厅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评审组,对各市推荐材料进行评审、集中答辩、现场评估后,拟定首批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名单并公示。省厅对确定为省级首批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将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并优先推荐国家试点。